吉青检党字〔2018〕5号
关于免去雷良国同志职务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免去:
雷良国同志的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科长职务。
中共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