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吉安市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发带领调研组一行,莅临我院调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海洋,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罗哲孟,检委会专职委员肖立强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罗哲孟向调研组汇报了我院2018年以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展望。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代表先后结合各自职能,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困难以及建议进行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我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取得的成效,对进一步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宝贵建议。
李志发在肯定我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同时,就继续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业务能力。通过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先进做法与操作规范的学习,切实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
二是加强研究,提高践思能力。结合实际办案,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台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收集正反典型案例,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要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实施;
四是加强监督,保障实施效果。在检察办案中对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司法责任制、遵守检察工作纪律等情况实施动态监督,以严格的制度扎紧“篱笆”,防止检察官被“围猎”。
李海洋对调研组、各界代表及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全体检察人员要提升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以及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有关制度、有关政策要求的学习;
二是坚决推进。针对人大调研组对我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根据意见建议,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接受检验。要坚持效果导向,以扎实的行动,具体的措施推动这项工作,以好的质效、大的改进接受人大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