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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现场,他们再次推动双方调解…
时间:2020-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多个争议焦点针锋相对,主持人和案件承办检察官现场再次推动双方调解,9月25日,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浙江某医疗集团有限公司与张某某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公开听证会上,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检务公开、阳光司法”工作要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推动涉案纠纷化解。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爱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进光,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魏盛礼,省级人民监督员、江西盛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鲍辉,省级人民监督员、南昌宝鹏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世鹏等5名听证员受邀参加听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参加。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罗军主持。

  

 

  

  2013年6月,张某某与某医疗公司签订托管协议书,约定张某某将其创办的余干县某医院委托给某医疗公司经营管理。 

  2016年4月开始,双方因消防验收、补充相关证照等事项发生争议。同年6月,某医疗公司未支付下一年度的托管费。张某某将某医疗公司起诉至余干县人民法院。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原一审判决,某医疗公司给付张某某违约金100万元,赔偿张某某损失860万元。某医疗公司不服再审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申请人阐述了申请监督的理由和依据,被申请人阐述了答辩理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了意见。
 

  

 

  “案涉《托管协议》是否有效,双方在履行案涉《托管协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本案是某医疗公司还是张某某先解除托管协议或中途退出托管经营,本案合同违约损害赔偿是否公平合理?”主持人梳理归纳了本场听证的重点问题。 

  “某医疗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双方签订协议的时候怎么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相关材料的缺失是否已经影响了医院的正常营业?”听证员向双方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逐一发问,进一步了解情况。 

  听证员的闭门评议用时30余分钟,这比会议预设的评议讨论时间长了十分钟。经过听证员之间的充分讨论,杨爱林代表参会听证员发表了听证意见:“我们一致认为案涉托管协议有效,某医疗公司没有支付下一年度托管费的行为违约,不存在其他违约的情况;四人认为不存在中途退出的情形,不构成根本违约,另一人认为某医疗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四人认为860万赔偿不合理,一人认为合理。” 

  自2016年以来,该案经过长达4年的诉讼,经历多次审判,双方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为进一步促进矛盾化解,主持人和办案检察官利用听证评议的短暂时间,再次推动双方调解和解:“衷心希望双方各让一步,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实现对双方都有利的最好效果。”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积极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同时,希望双方当事人积极加强沟通,避免诉累,集中时间和精力发展好企业。省检察院将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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