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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29  作者:  新闻来源:江西检察  【字号: | |
  

青原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区委和上级机关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刑事案件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依法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检察机关刑事赔偿事项;负责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助区委管理和考核本院机关干部,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区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等。

  2、部门基本情况

  本院属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无下属单位,编制人数30人,实有在职人数39(其中:11人转隶到区监察委,按政策规定工资待遇仍保留在检察院),其中:副处2人,正科4人,副科7人。办公办案用房面积4180平米,实有车辆数8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收入576.03万元,2017年减少6.15万元,降幅1.06%,降幅主要原因:退休1,辞职1,预算总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2019年预算总支出576.03万元,2017年减少6.15万元,降幅1.06%,降幅主要原因:退休1,辞职1人。预算总支出中人员经费424.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1.0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日常公用经费中机关运行经费92.34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7.7万元、邮电费6.34万元、差旅费21.5万元、日常维修费2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1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9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用于更新电脑、复印机及电脑安全设备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无。车辆编制数8辆,实有车辆8辆,其中:商务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房屋建筑物1栋,位于青原区行政中心,20079月竣工投入使用,建筑面积4180平方米,原值551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万元,2018年下降0.1万元,降幅2%。公车运行费12.8万元,2018年预算额持平,原因是部分车辆使用年限已久,性能较差,维修费用可能有所增加,但力争不超过2018年预算数额。

  八、名词解释无。

  青原区人民检察院

  0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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