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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2 日在吉安市青原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 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二Ο一五年主要检察工作

2015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质量立院、规范治院、科技强院、文化育院”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创建平安青原、法治青原为着力点,履职尽责,强化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18160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40.5%50.9%,经审查,批准逮捕104143人,不批准逮捕1417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6300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54.3%56.3%经审查提起公诉171238人,不起诉3438人。加强了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全年办理“盗抢骗”案件79111人,“黄赌毒”案件3145积极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2人,为醇美青原提供了生态保障。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慎捕慎诉。二是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无逮捕必要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2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55人。

二、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坚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办有影响的案件,依法查办了原东固畲族乡乡长受贿案和原文陂镇经管站站长挪用公款189万元用于网络赌博案,全年立案78人,均为大案,其中科级干部2人,受贿案23人,挪用公款案44人,玩忽职守案11人,移送起诉78人,已判决45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定期深入到街道、社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发放检民联系卡方便群众举报投诉。联合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巡展,注重以案说法,引导公职人员远离“潜规则”、依法廉洁履职。通过重点对乡镇经管站管理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开展调查,其中发现案件线索44人,撰写的《乡镇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站财务管理再调查》和《2013-2015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呈报给区委主要领导审阅并作出了重要批示。针对查办的5件职务犯罪案件,通过掌握案发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分析发案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检察建议5份。报送的《关于对青原区卫生局的检察建议》在首届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审查评比中荣获三等奖。

三、加强诉讼监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全面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一是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全年经审查不批准逮捕案件1417,发出应当逮捕意见书2份,提起抗诉1件,纠正漏诉5。二是切实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采纳4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件。三是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不当或违法情形。四是积极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我院在对在押人员检查时发现杨某某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办案人员审查后对侦查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被侦查机关采纳。

四、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严格公正规范司法

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着力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主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走访了部分在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区人大代表,结合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在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80条、重要案件信息10条、法律文书81份,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促进自身规范司法。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风险评估,对办案期限即将期满的案件发出预警共13件次,办案期限预警通知书4份。坚持开展案件评查和涉案款物检查,针对当年办理的自侦案件、不捕、不诉、撤回起诉案件、无罪判决案件、判决改变起诉书指控定性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先后两次开展重点跟踪评查,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严格规范了自侦案件侦查阶段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共办理同录729人次83小时,有效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把政治思想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照“不严不实”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认真地进行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查摆剖析司法活动中存在不规范问题,制定负面清单和整改时限,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有效的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两个责任”,强化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夯实“一岗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实行不定期检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先后选派23人次到省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院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了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

积极融入大局,主动服务中心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帮扶工作小组,制定了帮扶措施,积极对接帮扶,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投入资金3万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点新圩居委会的共建帮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管理效果,得到市、区领导和群众的好评。科级以上干部与25户群众结成精准扶贫对子,把帮扶工作落到了实处。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取得的工作成绩,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队伍整体素质与履职能力还有差距,执法规范上还存在一些瑕疵和不足;二是法律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检察工作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Ο一六年工作打算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也将全面推开,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守公平正义的法治生命线,着力在服务改革大局、文明公正司法、检务信息公开上下功夫,持之以恒打造思想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一、围绕改革大局,让服务更有针对性和作用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自觉融入司法体制改革大潮。深入推进“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以更好的监督效果服务绿色发展,加大对生态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力度。积极适应改革对法律监督的新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新举措,依法稳妥处理好新类型案件。积极探索民事公益诉讼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严格规范履职,让执法更显公正性和亲和力。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格履行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法定职责,重点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毒品、多发性侵财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等重点问题的治理,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从严查处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原则,重点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坚持惩防并举,开展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促进公职人员增强法治意识。

三、强化法律监督,让司法更具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强化监督措施,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实效,防止出现司法不公、不严、不廉问题。加强自身监督,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强外部监督,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加强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重要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加强自身建设,让队伍更加专业性和凝聚力。认真抓好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巩固和发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把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干警恪守检察职业良知,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积极稳妥地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目标凝聚力量,实干铸就辉煌!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凝心聚力、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为五区幸福青原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