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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2011-2015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10 日在吉安市青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康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围绕“质量立院、规范治院、科技强院、文化育院”工作思路,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青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平安青原建设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法治、平安青原建设。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对重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五年来共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3157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87515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211041人,经审查起诉至法院582852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16人,批捕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嫌疑人58人,提起公诉75人,批捕“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嫌疑人217人,提起公诉298人。对去年118日发生在我区的吉安大桥聚众斗殴致一人死亡案和新圩镇聚众斗殴致一人死亡案,我院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两案共批捕犯罪嫌疑人28,移送起诉36人,有效震慑了犯罪。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一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尽最大努力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共不批准逮捕55人,不起诉112。如河东街道稂某某因叔侄纠纷致两人轻伤害案件,鉴于稂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了其叔叔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谅解,我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二是积极探索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案机制和工作方式,做好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如井冈山大学吕某等五名大学生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该案系同学间的小矛盾引发,危害后果不大,为给吕某等人改过自新的机会,顺利完成学业,决定对吕某等五人不起诉。同时,我院组成了帮教小组对吕某等五人进行帮教,促其早日回归社会。

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积极做好“三调联动”和检调对接工作。共办理轻微刑事和解案件61,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加强和改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信访接待制度,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做好检察环节诉访分离工作,引导和支持当事人通过法治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三是依法受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25件,所有的信访件都依法得到了有效处理,五年来未发生涉检上访事件。

二、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新方式

按照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

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五年来,我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84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335人,渎职侵权案件511人,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案件1921人,科级干部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50余万元。

一是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腐案件,先后查办了工信委原主任吴某某收受企业贿赂11.8万元案,东固畲族乡原乡长兰某插手新农村项目建设收受他人贿赂11万元案。持续关注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办了文陂镇经管站原站长罗某某挪用村财乡管资金189万元案。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处了天玉镇卫生院原报账员郭某某贪污公款170万元案,郭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56个月。

二是针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领域安全问题,加大该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查办了值夏镇农业技术综合推广站原站长段某某等4人玩忽职守、贪污案,4人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为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病死母猪开具处理证明,我院及时发现并予以查处,消除了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的隐患,保障了食品安全。

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一是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和系统预防。我院根据查办的经管站挪用公款案件,主持召开了全区分管财经工作人员座谈会研究完善财经管理制度,共督促案发单位建立和完善财经制度41项,发出检察建议32份。2015年,我院撰写的《关于对青原区卫生局的检察建议》在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评比中荣获三等奖。二是针对职务犯罪发案规律撰写预防调查报告6份,经区党政主要领导批示后转送相关单位研究落实。三是深入机关、企业、乡村、社区、学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讲授法制课22堂,下乡宣传7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不断加大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5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起,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2人,追加起诉28人,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均作出了有罪判决,提起刑事抗诉416人,已改判15人。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当事人申请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件,办理当事人申请执行监督案件28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件。

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或不当情形12。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并被公安机关采纳,保护了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我区加速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融入大局,服务中心成效明显。一是开展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定期走访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地,积极参与重大工程招投标现场监督,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4037次,查询企业4000余家,1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禁止招投标准入,严肃了市场秩序。二是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和企业帮扶工作。深入乡村因地制宜制定帮扶计划,完成扶贫产业项目建设和贫困户帮扶任务。助力美丽乡村与新农村建设,三次荣获美丽乡村建设优秀挂点帮扶单位和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回应企业的司法需求,依法保障各类经济主体的正当权利,努力确保惠企优惠政策落地生效,在查办涉及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时,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三是着力基层平安示范创建。我院作为市级平安示范创建点新圩居委会共建帮扶牵头单位,协同新圩镇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平安创建帮扶资金,康居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爱邻里”成为城乡小区管理新标杆。

加强生态检察,服务青原绿色崛起。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开展生态检察专项活动,为青原“绿色银行”释放“生态红利”保驾护航。一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3人,起诉1325人。二是加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与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出台《青原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规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两次,有效遏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现象。三是深挖破坏生态背后职务犯罪线索。严查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犯罪,立案查处白云山林场曾某等4人玩忽职守致使1492.3立方米林木被滥伐案,新圩镇林业站罗某、段某二人不正当履行监管职责致使36株野生香樟树被非法采伐案。

五、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促进规范公正司法

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完善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着力扩大执法办案透明度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定期走访在区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区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及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大力配合区人大对我院检察工作进行的评议、调研、视察等活动。畅通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渠道,以“举报宣传周”、“双提升工作”等为切入点,选派干警进村入户,宣传检察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开通了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25条、重要案件信息12条、法律文书86份,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促进自身规范司法。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执法办案文明规范,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风险评估。对办案期限即将期满的案件发出预警共28件次,办案期限预警通知书22份,对办理的案件定期开展案件评查,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做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既规范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的工作要求,狠抓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努力建设奋发有为、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院领导班子将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作为带好队伍的关键,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检察业务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界,进一步提高思想理论、组织领导水平,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本领。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狠抓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打造作风优良检察队伍。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升队伍作风建设水平。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狠抓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落地生根,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补足“精神之钙”、铸牢“党性之魂”,全力打造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青原检察队伍。

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服务业务工作、提升检务保障水平的重要手段。 进一步强化办案业务系统装备配置,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卷宗应用系统;完善网络信息平台,完成了检察内网建设并顺利通过“分级保护”测评,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高清化和高清视频会议连接,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积极探索实施“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开通了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和“两微一端”平台。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加强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的教育,全面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活动,共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320余人次,组织干警广泛参与岗位练兵、举办业务培训、竞赛10余次。五年来,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和优秀人才,集体、个人受到省、市、区级各类表彰45人次,连续七届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11年举报中心荣获省级“文明接待室”称号,2012年反渎局荣获全省“优秀反渎职侵权局”称号。

回顾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一是要坚持质量立院,有效提升检察业务品质。要严格办案标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二是要坚持规范治院,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要坚持不懈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用比监督别人更严格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牢记纪律底线不能逾越,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纪律生威,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要坚持科技强院,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水平。要以电子检务工程为突破口,提升检察人员技能,加强信息化应用水平,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的建设应用,提升检察管理效能。四是要坚持文化育院,提升检察文化品质。要大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炼检察文化内涵,丰富检察文化载体,拓展检察文化阵地,不断提升青原检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实现了全面发展。这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检察人员结构不合理,少数干警的素能与履职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亟待改进;四是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还需大力提升。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应对和解决。

区第四次党代会绘就了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全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以改革激发潜能,以履职提高素能,以服务提升形象,努力为“四新”青原和全面同步小康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把握新任务,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各项检察改革。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注重信息化与执法办案、队伍管理的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完善“两法衔接”平台,与区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巩固改革成效,为全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回应新期待,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反腐倡廉、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严厉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涉医违法犯罪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查办职务犯罪能力,严肃查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贪腐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适应新常态,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照省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统一部署,继续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保护青原绿水青山,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机制,落实诉访分离工作,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的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群众息诉罢访,营造稳定社会环境。

四、落实新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不断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意识和能力。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五条禁令”,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全面履行职责,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努力创造人民检察事业更加辉煌的业绩,为推进全域旅游新景区、产业升级新园区、文明宜居新城区、美丽幸福新社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

2016108


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三调联动: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整合三种调解资源解决矛盾纠纷的纠纷解决机制。

2、检调对接: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公诉部门依法监督和认定,如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关从轻处理,以求运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3、三个强化: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4、两法衔接: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