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8日在吉安市青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海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3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实践,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巩固深化、完善提升,全力推进青原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090件,业务质效评价指标位列全市第一方阵,获评全市检察机关质量建设考核先进单位,案例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5件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青原建设取得新成效
1.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积极参与平安青原建设,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14人,起诉241人,其中起诉累犯和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33人。注重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4件4人。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妥善办理涉恶案件1件,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份,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2.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从严打击职务犯罪,办理区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8件,其中妥善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江西银行系列金融腐败案件2件,案涉金额1542万余元。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提前介入、追赃挽损,办理的唐某某行贿案?入选省检察院依法惩处行贿犯罪参考案例。蒋某职务侵占、受贿案公诉意见书入选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文书,并位列全市第一。4名干警积极参与市检察院办理的龙某谱、龙某光徇私枉法案,顺利完成侦查任务,该案交由我院审查起诉,现已判决生效。
3.持续推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①,依法不捕社会危险性小、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122人,不诉5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16件301人,适用率达97.73%,有效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深化“检察建议+调研报告”②治理模式,制发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8份,向区委、政府呈送调研报告3份,均获肯定与转化。深化“检察网格化”工作机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线上在网格群转发检察动态、以案释法案例4000余篇次,线下入网格关注群众诉求、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靶向治理解决民生难点痛点。
二、主动融入中心工作,保障青原高质量发展展现新作为
1.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依法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6件。立足知识产权管辖改革,成立专门办案组,积极办理综合履职案件。优化涉企检察服务,制发《检察官挂点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40家重点企业实现点对点沟通联络,编印《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提示》1000份,常态化走访企业210余次。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0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积极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督查,全面走访7个乡镇挖掘线索,办理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件,督促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与基本农田修复6处。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区林长办出台关于推进涉林案件生态修复工作的规定,相关经验做法入选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供全省学习借鉴。推进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③促成矿山生态修复义务人支付300余万元用于生态修复。
3.精准发力提升帮扶工作实效。严格落实网格化帮扶工作责任,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与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有效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牵头为帮扶村争取帮扶资金390余万元,推动公路硬化、抗旱井等工程建设,帮助发展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三、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用心呵护民生民利展现新形象
1.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着力打造“青橙未检”工作品牌,高标准建成集心理服务、法治宣传、青少年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200余平方米“青橙未检工作室”。深化未检综合履职,办理涉未成年人综合履职④案件14件。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人,向区委呈送《性侵害未成年人分析报告》,推动形成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批捕37人、不起诉14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凝聚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工作合力,用足用好观护帮教基地、班子成员结对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⑤等机制,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融合文章,精准帮教65人次。
2.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制定办理群众信访件工作规定,33件群众来信来访均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实体性答复,全年实现零“案-访比”⑥。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对化解申诉信访的积极作用,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加大简易听证、上门听证工作力度,将依法办理、释法说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融为一体,组织开展听证活动89次,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3.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聚焦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制定9条民生项目清单,持续做实检察为民。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犯罪,批捕65人、起诉90人。深化利用“益心为公”平台⑦和问政江西网络渠道,针对窨井盖缺失、噪音扰民、市政污水堵塞等群众身边问题,深化监督履职尽责,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整改到位。构建“检察+”多元救助体系,做优做实未成年人与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发放救助金32万元,其中救助未成年人7人共计10.7万元,办理的廖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四、持续深耕主责主业,依法充分监督履职彰显新担当
1.开拓创新做精数字检察⑧。聚焦财产刑法律监督、公积金提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燃气安全类”专项监督、食品行业从业禁止规定落实等领域建立8个数字检察模型,调取各类数据900余条,从中发现线索办理各类案件57件。研发的食品行业从业禁止数字检察监督模型⑨入选省检察院数字检察监督模型超市,在全省推广应用,5个基层院利用该模型成案12件。
2.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重大案件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共提前介入案件51件,自行补充侦查54次。适应轻罪治理⑩新形势新要求,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以非刑措施、检察意见做实不起诉后非刑罚处罚工作,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20份,督促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积极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社区矫正等各类纠正违法和执行审查案件22件,督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3.精准有力做好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9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被法院采纳。深化民事执行监督与司法救助“双轮驱动”,办理民事执行监督协同救助案件9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运用“支持起诉+诉前和解”办案模式,办理的17件支持起诉案件均通过调解、和解方式有效化解争议。
4.全面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全面落实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和生效裁判的监督,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被采纳,实现制发行政再审检察建议零的突破。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办理的某水泥砖厂行政赔偿纠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被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采用报道。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针对筛查出的证据认定、文书制作、送达程序不规范问题制发行政纠违检察建议,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创新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建议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同向发力。紧盯安全生产领域,针对瓶装燃气安全隐患,撰写高质量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情况》刊发,向区政府呈送《青原区瓶装燃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调查报告》,推动开展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的工作规定》,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优势互补,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力度,对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税加大追缴力度,办理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偷逃税款案?入选省检察院“国财国土”专刊典型案例。
五、从严治检夯实根基,推进检察队伍建设迸发新活力
1.举旗定向加强政治建检。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专题党课、政治轮训、外出现场教学等活动11次,开展“四访四促”活动60人次,检视问题5个,全部整改到位。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请示报告事项35件次。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深化“党建+未成年人检察”吉先锋品牌建设,“青橙未检工作室”荣获“青原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
2.固本培元推动素质强检。依托“双学双比”活动,建立年轻干警导师结对帮扶机制,开展检察大讲堂、庭审观摩、精准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54次,推动业务素能稳步提升,干警共获得区级以上荣誉14件次,1名干警先后荣获“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注重检察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不断提升研究成果转化能力,首次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3.严管厚爱深化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严五整”攻坚行动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做实主题教育检视整改与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检察队伍教育监督管理,设立5名兼职纪检监察员,通过检务督察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共记录报告47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
4.自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3次,严格执行相关决议、决定,落实“四书一函”调研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评查等活动64人次。建立检律常态化良性互动机制,走访律师事务所2次,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2次。强化检务公开,程序性公开信息360件,发布检察新闻宣传200余篇,国家级、省级媒体上稿38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适应新变化、落实新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这既得益于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信任与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还需进一步加强,贯彻新时代检察理念还不到位。二是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督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仍需加强。我们将紧盯这些问题,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面打好“十大攻坚战”、加快建设“两城两区”,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标准和要求,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青原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青原全面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始终强化政治引领,更加自觉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市委提级巡察成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严格执行党管政法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实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
2.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更加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持续用好检察建议,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青原建设。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加强生态环保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助推生态环境高水平治理。
3.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更加自觉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支持起诉工作,加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深化多元救助、前端救助,提升救助质效,推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
4.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更加自觉维护公平正义。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深化数字检察成果运用,提升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质量,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抓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案件办理,着力提升精准性规范性。
5.始终树牢强基导向,更加自觉锻造检察铁军。深化人才强检,注重加强岗位练兵和实践历练,一体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抓实市委提级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狠抓“三个规定”等制度落实,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新的一年,我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切实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青原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