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和你说,只需要动动手帮他转账取钱,就能获得高额报酬?亦或者只需要开车帮忙带领他人去银行取钱,就可以获得高额佣金?这种既能“助人为乐”,又能“发家致富”的好事,你心动吗?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杨某结识一名好友,对方提出,如杨某开车协助转移资金,即可获得高额佣金。杨某应允后,多次驾驶“套牌”汽车,按好友指示前往各大银行取现,并将现金交给上线。这些银行卡账户均涉及诈骗资金转移。
最后一次作案时,杨某被民警发现并要求检查。为逃避抓捕,杨某撞开路边车辆及民警车辆逃离。据统计,杨某共协助犯罪团伙通过银行取现转移犯罪资金14.8万元,非法获利3000元。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杨某明知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时,杨某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
提起公诉后,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检察官提醒
提高警惕,远离“高薪兼职”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轻松赚钱”“高额佣金”往往是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切勿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参与洗钱活动。洗钱是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为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等,更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资金转移、取现等活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举报。如发现身边有可疑人员或可疑资金交易,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