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地球珍贵的生命伙伴,它们维系着生态平衡,守护着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捕杀并食用野生动物不仅可能破坏生态平衡,甚至可能带来公共卫生风险。
案情回顾
2024年9月,吉安市青原区某村村民陈某某通过网购平台购买捕兽夹,在山林中实施非法狩猎,捕获一只野生麂子后带回家食用。
根据规定,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吉安市青原区全区范围为禁猎区。
2025年4月23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向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4月25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陈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损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检察官提醒
野生动物维系着生态平衡,每一次非法狩猎都是对自然秩序的破坏,对生命的践踏。它们不是人类的战利品,更不是餐桌上的“野味”。请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检举不法行为。检察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狩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守护生物多样性,共同守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