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现将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一季度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予以公布:
2026年第一季度,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6件,占比46.15%;业务部门6件,占比46.15%;综合部门1件,占比7.7%。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坚持“逢问必录”,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更加坚实的纪律作风保障,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渠道踊跃提供本院检察人员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关情况的线索:
1.来信来访地址: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吉安市青原区东井冈路78号)
2.举报电话:0796-12309、0796-81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