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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气君说法·第70期丨“顺手牵羊”电动车,多次盗窃可真“刑”
时间:2025-08-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因灵活、便捷而广受大众喜爱,成为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与此同时,摩托车、电动车失窃案件也呈现高发态势。这不,有人停在楼下的“小电驴”就突然不翼而飞!竟是有路人顺手牵羊。

案情回顾

2025年4月初,吉安市吉州区一男子彭某某在青原区火车站附近闲逛,因自己没有电动车骑,就将被害人罗某某停放于小巷处的黑色立马牌电动车悄无声息地推走,随后私自将其据为己有。

青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彭某某有多次盗窃前科,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一方面,电动车、摩托车车主要强化防范意识,不能简单认为车辆停在自家楼下就安全无虞,需养成及时落锁的习惯,也可选择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监管的车棚内,谨防丢失;另一方面,告诫推车 “黑手党” 切莫觊觎不义之财,切不可因一时糊涂而因小失大,最终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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