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期间当“老赖”?
被约谈了才知道
这种行为竟会带来这样的后果......
案情回顾
2025年1月,顾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某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在社区矫正期间,顾某规规矩矩地接受社区矫正,遵守相关规定,但有一天,司法所人员突然联系不上顾某,人去哪儿了?
原来,顾某正因未履行一起民事判决而被司法拘留。在2024年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顾某被某市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14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顾某一直没有履行,且在法院执行阶段一直没有如实申报财产,于是某市法院决定对顾某进行司法拘留。
同年3月,某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向某市法院咨询顾某民事案件的执行情况,同时对顾某展开谈话:“你还在缓刑考验期内,若有能力还钱却拒不执行,有可能涉嫌犯罪,甚至缓刑也会撤销,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劝导顾某珍惜缓刑机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检察官的普法劝导,顾某立即表示与受害人联系履行还款义务。
两周后,顾某向检察官提供了他和受害人的执行和解协议,与对方约定好首期支付3万元,随后每月分期付款,直至清偿协商确定的赔偿款。检察官收到协议后再次告诫顾某要按时履行协议,同时建议某市司法局对顾某的履行情况予以监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检察官提醒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的威严不容挑衅,社区矫正人员要珍惜矫正的机会,积极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民事判决义务,珍惜当下,严于律己,才能真正走向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