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为泄愤竟将家中电风扇、电脑显示器甚至盆栽植物从五楼窗户抛出,致2辆汽车受损。因涉嫌高空抛物罪,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
8月19日晚,徐某酒后因家庭琐事与妻子陈某发生争执,直至次日凌晨矛盾升级。因酒后情绪激动,徐某便将家中立式电风扇、台式电脑显示器、打光灯、发财树盆栽、塑料凳、塑料地球仪等物品从五楼窗户抛出以泄愤。结果导致楼下1辆米白色MINI Cooper汽车和1辆银色雷克萨斯ES300H汽车被砸。因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指出,犯罪嫌疑人徐某从五楼抛掷多项物品,情节严重,不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更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涉嫌高空抛物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检察官提醒
高空抛物绝不是发泄情绪的“解压方式”,而是可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增强法律意识,认识到高空抛物的严重法律后果;发现高空抛物行为时,请立即报警,共同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