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将声声,熟人围坐,本是熟人消遣的麻将局,缘何沦为违法赌场?
典型案例
张某原本只是在自家邀好友打麻将,起初仅以小额输赢当作休闲娱乐。可随着参赌人数越来越多,他渐渐动起了“创收”的小心思。
自2024年7月起,张某开始以“场地费”“茶水费”为名,向参赌人员抽头渔利。同年8月,该赌博窝点便被警方查获。经查,张某累计抽水获利3万元,现场收缴赌资5万余元,12名涉赌人员全部被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抽头渔利数额达3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赌博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检察官提醒
简而言之,区分棋牌娱乐与犯罪,关键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赌资规模大小、是否持续经营。亲友间小额输赢的休闲消遣并不违法,但只要涉及抽头渔利、收取台费等营利行为,就可能触犯刑法!
提醒广大群众:棋牌娱乐有边界,严控资金与规模,莫因贪念陷囹圄。“家庭牌局”绝非挡箭牌,法律认定从不含糊!